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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7 November 2020

香港争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抗争

 香港自630日起实施《国安法》。这项恶法将大幅度削弱香港公民现有的集会、结社和表达权利,对公民已经争取到的部分参选和选举权利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会蚕食组建独立工会、罢工以及其他诸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本文旨在回顾香港人民过去四十年来反抗殖民争取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历程。

 

中英联合剥夺香港自决权

 

1972年,中共在联合国索取中国的代表权后,立即要求联合国将香港从殖民地名单中删除,否决香港人民的自决权,而英国为了继续统治香港,未质疑中共违反国际法,使香港人民丧失挑战帝国霸权的重要空间和杠杆。在这个殖民地名单中大部分地区的人民都行使过自决权,决定自己的未来。

 

《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回避主权在民的原则

 

1980年代,中英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主权移交为修辞,回避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无视香港社会活动人士要求在1988年举行直选。联合声明奠定了香港1997年后延续殖民地统治时期自上而下的管治方式,以「港人治港」的空洞口号,剥夺了香港人民平等参选和普选的权利。《基本法》中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则是将香港自治制度设计和实践的最终决定权交给中共的橡皮图章。

 

1997殖民地易主

 

剥夺了香港人民的自决权和普选权,199771日成为香港殖民地的易主日。这种易主统治排斥了香港公民平等参与创制和复决的基本权利,也褫夺了公民投票从程序上制约统治者的权利。中英当局把香港人民主权问题转化为统治方的易主,英国为牟取香港作为“自由港”的经济利益,默认了香港易主模式。当时的香港是世界最大的航运中心、集装箱港口和第三大金融中心,是中国对外经济的主要贸易、中介、金融和投资伙伴,为中国带来了快速工业现代化和巨大商机,并帮助中共垄断企业逐步进入全球产业链。为继续利用和保持香港经济地位和稳定,中共沿用了英国移交前的政治模式,香港立法院只有三分之一直选,中共可以在亲共香港官僚、政客和工商集团成员中选择特首,掌控对香港的管治。

 

香港人民反抗《二十三条》

 

2002-3年,香港当局试图推行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把香港纳入中共一党独裁的维稳体系。200371日,香港人民发动了大规模游行反对这项立法,当时中共隐瞒Sars疫情的恶果也引发了广泛不满,立法院工商财团倒戈,反对这项立法,使立法搁置。面对沸腾的民意,中共允许香港立法院议席从三分之一直选增加到二分之一直选,直选议席中仍有少量亲中共的人士当选,保障了立法院一半以上的席位仍受中共控制。但是中共拒绝提及公民平等参选和普选香港行政长官的时间表,也拒绝将全部立法委员直选放入议事日程

 

从雨伞运动到反送中运动

 

2014831日,全国人大宣布拒绝香港公民提名特首候选人的选举模式,由此爆发了占领中环的运动。警方的暴力镇压又引发了更大规模的雨伞运动,持续了79天,年轻一代的广泛参与扩展了抗争空间。随后几年,许多非政治领域人士以参选方式巩固了抗争的空间。雨伞运动也促成五年后更大规模的反送中运动,迫使香港当局被迫撤回《引渡条例》,民意的支持使民主人士赢得区议会86%的席位。

 

《国安法》

 

十多年来,中共未能通过香港立法机构自行立法将香港纳入中共维稳体系,于是今年直接动用全国人大为香港制定《国安法》,同时在香港设立国家安全公署,按照中共旨意在香港执法。《国安法》以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和国家安全罪名限制和剥夺和平集会、结社和表达自由。《国安法》实施更容易取消支持民主和独立参选人的资格,即便当选的非建制议员也面临随时和任意被取消议员资格。随着《国安法》的出台,两个月后的立法院选举几乎是形同虚设,民间抗争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2020-07-07

首发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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