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28日,公民记者通过自媒体公布了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欢口镇董集村一间破屋中拍到的情景。视频中,一位衣着单薄的中年女子脖子上套着长长的铁链,牙齿所剩无几。记者试图交谈,却听不懂铁链女的语言。视频一出,中国的人口贩卖现象再度成为热议的话题。丰县和徐州党政调查组从1月28日到2月10日四次回应公民记者的报道和网民的质疑。但是,官方四次发布的「事实」不仅缺乏独立质证,而且前后矛盾,至今有关「铁链女」的身世仍然多处存疑。目前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国仍然存在大规模系统性贩卖和奴役女性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泛滥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
「铁链女」的身世之谜
官方在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声明中,完全否认这名女子有可能被贩运拐卖并受到虐待,称她在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流浪乞讨」,被董集村村民董志民的父亲「收留」,起名为「杨某侠」,同年8月与董志民「领证结婚」,「有智障表现」,20多年来陆续生下八个孩子(七男一女,最大23岁,最小的只有两岁),并宣称她的精神问题恶化,「殴打家中老人和孩子」。
从2月7日开始,当局部署警察拦截公民记者调查并拘留探望「铁链女」的独立人士,同日发布新闻,宣称确认了「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是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被同村桑某带往江苏治病「走失」。直到2月10日第四份通报出台,官方才承认此事涉嫌贩运,称已对董志民和两名涉嫌贩运者进行「刑事强制措施」。
从否认贩运、拐卖、没有「非法拘禁」的「合法婚姻」,在短短的11天内,官方以曾经否定的罪名快速锁定了3名底层犯罪嫌疑人。这样高效结案速度完全像中共以往处理类似案例的手段。在严格的户籍管理、维稳基层网格化和计划生育控制管理体系的二十多年中,被贩运、拐卖、被婚姻落户、经常遭受暴力的女子完全消失在中共各级党政组织的视野之外说明了什么?官方的说辞试图掩盖什么问题?
董集村男村民购买异地女性为「妻」,虐待这些女性、强迫她们生育不是个别案例。从1985年到2000年,每年被诱骗和拐卖到徐州地区的女性从几百名到数千名,不少被贩卖或随后被「婚姻」遭受暴力的女子出现精神问题。被贩运女性主要来自云南、广西、四川和贵州,警方处理这类案件与实际发生案件相比微不足道。
当局公布信息称将这名女子的DNA与《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公安机关DNA数据库》信息对比,「没有任何匹配」。但是在中国没有任何独立机制可以验证公安机关和政府公布的资料是否属实。另外,公安机关只是从2009年才开始建立被拐卖/失踪儿童人口及相关数据库,远远不能覆盖所有被拐卖或失踪的女性。
政策造成数量庞大没有户籍登记或被伪造户籍的女性,贩运和剥削女性是「致富」和「维稳」的一部分
根据中国2001年人口普查数据推算,从1980年至1999年未报户口0-17岁女童人数约有1500万,绝大多数是农村女孩。[1]中共强制计划生育、党国父权统治与古老重男轻女的陋习(这种陋习主要存在汉族聚集地区)是造成如此庞大数量女孩从户籍登记中「失踪」的原因。「杨某侠」有可能是没有户籍登记1500万女孩中的一位,「小花梅」也可能是对原户籍进行伪造被婚姻落户的另一位女性受害者。
户籍中「失踪」或被伪造原户籍的女性成为贩卖行业的「商品」,她们是拐卖的主要受害者。这个行业也是中共体制下被保护的特殊产业。村镇党政、公安、民政部门以及妇联等是中共维稳的农村基层组织,它们经常对被诱骗和拐卖女性的投诉不予理会,反而伪造这些受害女性的身份证明使她们成为本地男村的「合法妻子」(许多女性受害者不到婚龄),对本地男村民虐待这些外来「妻子」的暴行不闻不问。尤其是这些受害女性被迫生育后,中共基层组织只会劝说她们维持家庭稳定。这些机构唯一干预的是完成上面布置的的计划生育指标。有些受害女性被落户的村、镇党组织负责人(也包括更高级别的中共官员)包庇重要的人贩子,甚至直接以婚姻介绍为名指挥和组织贩运,名日「买媳妇是解决本地大龄未婚男青年婚姻问题的好办法,率领乡亲共同致富,使地方保持稳定」。在一些受害女性被拐走的村镇中,这些地区的中共组织认为女性多「出走」一些,「计划生育工作好做」。
贩运女性网络与中共党政和公安系统盘根错节,贩运和买卖女性成为这些网络和机构快速盈利的方式。中央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要求是保持政权稳定和经济增长,对如何致富没有限制。贩运女性网络与中共党政和公安关系密切,网络高层不少人本身在中共党国体制内。中共高层决定「打拐」时,贩运女性网络主要人物预先掌握消息,转移、掩盖网络节点或暂时收手,风声过后,扩大经营范围。有时,一些贩运女性网络中彼此分散的底层下线人士被判刑,作为「打拐」的宣传成果。「打拐」与买卖女性都是中共从上到下获利的产业。
被官方称「小花梅」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但官方公布的信息没有提及福贡县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下辖县。云南省是所有省级行政区贩出女性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中省内自治州和自治县被贩运的非汉族女性占多数(主要是12-29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是中共统治下最贫困「三区三州」之一,当地农民平均收入只占中原和沿海地区汉族聚集区同阶层的四分之一,甚至只有十分之一。「三区三州」包括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资源丰富、地域广大,贫困完全是中共掠夺和发展歧视模式造成的。以婚姻和找工作改善生活为名是贩运者对受害者和她们家人常用的骗辞。在云南大量被贩运的非汉民族女性,说明了在中共体制下她们处于阶级、性别和民族压迫的最低阶层。
中共从立法到执法制度性地剥削和奴役被贩运的女性
中共处罚人口买卖主要依据是《刑法》中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刑期是死刑,不能说不严厉。但是公安部门以这两个罪名立案处理的案件分别是实际报案登记的十分之一[2],大量女性下落不明或情况不明但有诱拐嫌疑没有列入调查,也不计入拐卖案件统计。因此与实际被贩运女性数量相比,公安部门处理的案件微不足道,立案调查的几乎全部是底层人士。收买被拐卖妇女者被惩罚更是罕见。中共宣称的「严打」、「打拐」、「打黑」不过是定期的宣传表演。
此外,如果女性被贩运,后来被迫涉入性产业而被捕,公安部门往往没有连带对贩运和强迫卖淫罪行进行调查,经常只是对「娱乐」等场所和被迫涉入性产业的女性实施罚款,扫黄年年扫、「娱乐」场所性服务照常开,中共以此制度性地剥削这些女性牟取暴利。
虽然中国政府批准了《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议定书》,但是《刑法》中的「拐卖」定义与这项国际公约中「贩运」人口有很大不同,中共只承认贩运人口的盈利目的,但是否认以奴役和剥削女性的「贩运」目的,从根本上否认了贩运、买卖和剥削女性是现代奴隶制度最主要的特征。
徐州当局、其他地方当局以及公安系统对贩运和迫害女性很有「作为」,体现了中共体制的黑社会性质,与贩运女性网络根本是一丘之貉。中共18大和19大政治局主要常委都曾经担任过贩运和买卖女性七个最猖獗省的县委书记和省委书记。中共将压迫女性作为维持专制和父权制度的主要手段,它宣称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现代奴隶制,大规模系统性对女性施加暴力和控制并贩卖、奴役和剥削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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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首发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本文有修改
[1] Bulte, E., Hsieh, C., Tu, Q., & Wang, R. (2021). The Re-emergence of “Missing Women” in China. The China Quarterly, 248(1), 1200-1211. doi:10.1017/S0305741021000503
[2]官方没有公布每年数字贩运和拐卖女性报案和立案比例。根据1986年至2000年徐州市和云南省贩运和拐卖女性报案和立案比例10%,同时参考官方公布2010年代解救妇女儿童近1.9万人,其中65%为女性,实际挂卖女性为12426人。如果以犯罪暗数(The Dark Figure of Crime)90%计算,2010年实际共被拐卖女性人数为124260人。官方称2010年情况明显好转,那么以前每年拐卖女性可能数十万。根据《中国走失人口白皮书》2020年数据,71万人女生成年人和未成年(0-60)岁走失,如果女性占65%,总计是461500人。2016年女性成年人和未成年走失大约是184万人,2017年女性成年人和未成年走失大约是120万人。虽然走失不是全部被拐卖,但是这个年龄范围的女性是最可能是拐卖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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