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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30 August 2022

徐州「锁链女」们的身世之谜与云南少数民族女性的处境

从2022年1月底以来的一个多月,公民记者一直在追踪徐州「锁链女」们的身世之谜,其中一位是已经失踪二十多年的女性,她被官方称为「小花梅」,来自云南省西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从公民记者的调查和官方公布的信息推断,「小花梅」是傈僳族或怒族。那么云南少数民族女性在中共统治下处境如何?

 

被贩运非汉族女性从原来互助和性别平等的社区被分散转移

 

中共承认云南省「特有15个少数民族」,这些民族数千年来主要居住在云南的西部、南部和中部。从1980年代中期,云南少数民族女性大量被迁移到东部和中部各省如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河南,绝大多数是婚姻迁移,少数被贩运到东部沿海的性工作场所。这类婚姻迁移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被拐卖到东部和中部各省农村,另一种是由东部和中部省市中共党政组织的婚姻介绍,这两种婚姻方式都与有组织的贩运和买卖女性相关。

 

为使大量被贩运的女性不受严格户籍制度的限制,云南以及东中部各省民政和公安部门都以迁出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汉族地区的入户证明和出生配额牟利。东部和中部各省现在已经包括了云南省特有的几乎所有少数民族。这些被贩运的非汉族女性绝大多数被骗迁入东部和中部汉族农村,成为男村民的「妻子」,这些女子被迁入后即不允许自由离开,也往往不允许与她们的家人联系。这些少数民族女性从原来互助和性别相对平等的社区被转移到男尊女卑的汉族农村社区,被抛入到社会最底层,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被剥夺的权利和能力

 

被贩运的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有90&的是文盲和半文盲,这与她们非常年轻被贩运无法继续教育有关,也与中共长期强制的汉化教育和其他配套政策密切相关。

 

云南省少数民族文盲和半文盲率一直都是中共统治下各民族最高的,其中女性比例更高。这些少数民族绝大多数都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没有文字的民族发展和推广书写文字并不困难,这些民族完全可以使用自己的母语完成普及教育和高等教育。但是,中共一直在普及教育中强制汉化教育,强迫这些民族的儿童接受无法理解的汉语教学语言,使用灌输教学方法和中共意识形态的汉语教科书,导致大量儿童辍学或只是被迫应付完成强制的教育年限。

 

中共统治五十多年后,当局和御用学者仍将云南非汉族描绘为「落后」、「无知」和「智力低下」的民族,使这些民族继续被迫接受汉族沙文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话语,更增加了这些民族对自己民族的耻辱感以及不能决定自己教育的痛苦感,这也是这个地区教育无法真正改善的原因。这些民族长期被剥夺了自己选择教育的方式和母语教学,导致女童和年轻女性面对上几代女性同样的问题,被剥夺自己决定命运的权利和能力,陷于极端贫困之中。

 

云南资源丰富,包括丰富的水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西南部与缅甸、老挝和越南接壤。中共「扶贫」基金来自掠夺这一地区资源的极少一部分。这种扶贫政策的目标是进一步维稳、汉化和扩张。「扶贫」政策如汉化教育一样充斥着羞辱这些少数民族的话语。此外,「扶贫」资源控制权主要掌握在汉人各级官员(绝大多数官员都是男性)手中,他们经常以减少少数民族贫困为名申请并挪用资金,使这些民族更难走出制度造成的贫困陷阱,而少数民族女性更难改变逃离加诸于她们身上的枷锁。

 

中共也将云南「特有少数民族」称为「直过民族」,既使这些民族「直接从原始社会或奴隶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并称使这些民族「整族脱贫」,不过这种宣传完全是谎言。中共制度和建构的汉族至上的社会不仅锁住了「小花梅」,而且更锁牢了这些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的凋谢

 

云南少数民族人口本来稀少,连续三十多年大规模贩运这些民族的女性已经造成这些民族人口绝对数量的减少。根据2021年人口普查(1953年以来的第七次)云南省数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云南特有民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绝对人口减少,在过去十一年中总人口分别下降了5%1.2%2%

 

中共制度性大规模贩运少数民族女性以及剥夺她们的权利和能力是强制汉化的一部分,最终使这些少数民族消失或完全被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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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首发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本文有修改

 

 

 

 

 

 

Monday 29 August 2022

徐州铁链女的遭遇反映出中共统治下仍然存在大规模系统性贩卖和奴役女性的现象

元月28日,公民记者通过自媒体公布了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欢口镇董集村一间破屋中拍到的情景。视频中,一位衣着单薄的中年女子脖子上套着长长的铁链,牙齿所剩无几。记者试图交谈,却听不懂铁链女的语言。视频一出,中国的人口贩卖现象再度成为热议的话题。丰县和徐州党政调查组从128日到210日四次回应公民记者的报道和网民的质疑。但是,官方四次发布的「事实」不仅缺乏独立质证,而且前后矛盾,至今有关「铁链女」的身世仍然多处存疑。目前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国仍然存在大规模系统性贩卖和奴役女性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泛滥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

 

「铁链女」的身世之谜

 

官方在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声明中,完全否认这名女子有可能被贩运拐卖并受到虐待,称她在1998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流浪乞讨」,被董集村村民董志民的父亲「收留」,起名为「杨某侠」,同年8月与董志民「领证结婚」,「有智障表现」,20多年来陆续生下八个孩子(七男一女,最大23岁,最小的只有两岁),并宣称她的精神问题恶化,「殴打家中老人和孩子」。

 

27日开始,当局部署警察拦截公民记者调查并拘留探望「铁链女」的独立人士,同日发布新闻,宣称确认了「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是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被同村桑某带往江苏治病「走失」。直到210日第四份通报出台,官方才承认此事涉嫌贩运,称已对董志民和两名涉嫌贩运者进行「刑事强制措施」。

 

从否认贩运、拐卖、没有「非法拘禁」的「合法婚姻」,在短短的11天内,官方以曾经否定的罪名快速锁定了3名底层犯罪嫌疑人。这样高效结案速度完全像中共以往处理类似案例的手段。在严格的户籍管理、维稳基层网格化和计划生育控制管理体系的二十多年中,被贩运、拐卖、被婚姻落户、经常遭受暴力的女子完全消失在中共各级党政组织的视野之外说明了什么?官方的说辞试图掩盖什么问题?

 

董集村男村民购买异地女性为「妻」,虐待这些女性、强迫她们生育不是个别案例。从1985年到2000年,每年被诱骗和拐卖到徐州地区的女性从几百名到数千名,不少被贩卖或随后被「婚姻」遭受暴力的女子出现精神问题。被贩运女性主要来自云南、广西、四川和贵州,警方处理这类案件与实际发生案件相比微不足道。

 

当局公布信息称将这名女子的DNA与《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公安机关DNA数据库》信息对比,「没有任何匹配」。但是在中国没有任何独立机制可以验证公安机关和政府公布的资料是否属实。另外,公安机关只是从2009年才开始建立被拐卖/失踪儿童人口及相关数据库,远远不能覆盖所有被拐卖或失踪的女性。

 

政策造成数量庞大没有户籍登记或被伪造户籍的女性,贩运和剥削女性是「致富」和「维稳」的一部分

 

根据中国2001年人口普查数据推算,从1980年至1999年未报户口0-17岁女童人数约有1500万,绝大多数是农村女孩。[1]中共强制计划生育、党国父权统治与古老重男轻女的陋习(这种陋习主要存在汉族聚集地区)是造成如此庞大数量女孩从户籍登记中「失踪」的原因。「杨某侠」有可能是没有户籍登记1500万女孩中的一位,「小花梅」也可能是对原户籍进行伪造被婚姻落户的另一位女性受害者。

 

户籍中「失踪」或被伪造原户籍的女性成为贩卖行业的「商品」,她们是拐卖的主要受害者。这个行业也是中共体制下被保护的特殊产业。村镇党政、公安、民政部门以及妇联等是中共维稳的农村基层组织,它们经常对被诱骗和拐卖女性的投诉不予理会,反而伪造这些受害女性的身份证明使她们成为本地男村的「合法妻子」(许多女性受害者不到婚龄),对本地男村民虐待这些外来「妻子」的暴行不闻不问。尤其是这些受害女性被迫生育后,中共基层组织只会劝说她们维持家庭稳定。这些机构唯一干预的是完成上面布置的的计划生育指标。有些受害女性被落户的村、镇党组织负责人(也包括更高级别的中共官员)包庇重要的人贩子,甚至直接以婚姻介绍为名指挥和组织贩运,名日「买媳妇是解决本地大龄未婚男青年婚姻问题的好办法,率领乡亲共同致富,使地方保持稳定」。在一些受害女性被拐走的村镇中,这些地区的中共组织认为女性多「出走」一些,「计划生育工作好做」。

 

贩运女性网络与中共党政和公安系统盘根错节,贩运和买卖女性成为这些网络和机构快速盈利的方式。中央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要求是保持政权稳定和经济增长,对如何致富没有限制。贩运女性网络与中共党政和公安关系密切,网络高层不少人本身在中共党国体制内。中共高层决定「打拐」时,贩运女性网络主要人物预先掌握消息,转移、掩盖网络节点或暂时收手,风声过后,扩大经营范围。有时,一些贩运女性网络中彼此分散的底层下线人士被判刑,作为「打拐」的宣传成果。「打拐」与买卖女性都是中共从上到下获利的产业。

 

被官方称「小花梅」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但官方公布的信息没有提及福贡县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下辖县。云南省是所有省级行政区贩出女性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中省内自治州和自治县被贩运的非汉族女性占多数(主要是12-29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是中共统治下最贫困「三区三州」之一,当地农民平均收入只占中原和沿海地区汉族聚集区同阶层的四分之一,甚至只有十分之一。「三区三州」包括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资源丰富、地域广大,贫困完全是中共掠夺和发展歧视模式造成的。以婚姻和找工作改善生活为名是贩运者对受害者和她们家人常用的骗辞。在云南大量被贩运的非汉民族女性,说明了在中共体制下她们处于阶级、性别和民族压迫的最低阶层。

 

中共从立法到执法制度性地剥削和奴役被贩运的女性

中共处罚人口买卖主要依据是《刑法》中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刑期是死刑,不能说不严厉。但是公安部门以这两个罪名立案处理的案件分别是实际报案登记的十分之一[2],大量女性下落不明或情况不明但有诱拐嫌疑没有列入调查,也不计入拐卖案件统计。因此与实际被贩运女性数量相比,公安部门处理的案件微不足道,立案调查的几乎全部是底层人士。收买被拐卖妇女者被惩罚更是罕见。中共宣称的「严打」、「打拐」、「打黑」不过是定期的宣传表演。

此外,如果女性被贩运,后来被迫涉入性产业而被捕,公安部门往往没有连带对贩运和强迫卖淫罪行进行调查,经常只是对「娱乐」等场所和被迫涉入性产业的女性实施罚款,扫黄年年扫、「娱乐」场所性服务照常开,中共以此制度性地剥削这些女性牟取暴利。

虽然中国政府批准了《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议定书》,但是《刑法》中的「拐卖」定义与这项国际公约中「贩运」人口有很大不同,中共只承认贩运人口的盈利目的,但是否认以奴役和剥削女性的「贩运」目的,从根本上否认了贩运、买卖和剥削女性是现代奴隶制度最主要的特征。

 

徐州当局、其他地方当局以及公安系统对贩运和迫害女性很有「作为」,体现了中共体制的黑社会性质,与贩运女性网络根本是一丘之貉。中共18大和19大政治局主要常委都曾经担任过贩运和买卖女性七个最猖獗省的县委书记和省委书记。中共将压迫女性作为维持专制和父权制度的主要手段,它宣称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现代奴隶制,大规模系统性对女性施加暴力和控制并贩卖、奴役和剥削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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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首发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本文有修改



[1] Bulte, E., Hsieh, C., Tu, Q., & Wang, R. (2021). The Re-emergence of “Missing Women” in China. The China Quarterly, 248(1), 1200-1211. doi:10.1017/S0305741021000503

[2]官方没有公布每年数字贩运和拐卖女性报案和立案比例。根据1986年至2000年徐州市和云南省贩运和拐卖女性报案和立案比例10%,同时参考官方公布2010年代解救妇女儿童近1.9万人,其中65%为女性,实际挂卖女性为12426人。如果以犯罪暗数(The Dark Figure of Crime90%计算,2010年实际共被拐卖女性人数为124260人。官方称2010年情况明显好转,那么以前每年拐卖女性可能数十万。根据《中国走失人口白皮书》2020年数据71万人女生成年人和未成年(0-60)岁走失,如果女性占65%,总计是461500人。2016年女性成年人和未成年走失大约是184万人,2017年女性成年人和未成年走失大约是120万人。虽然走失不是全部被拐卖,但是这个年龄范围的女性是最可能是拐卖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