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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8 May 2011

系统调查和追究中共集体犯罪中的个人责任

近来,大陆许多地区出现民间维权抗议活动,中共在有些地区以暴力镇压,造成民众伤亡。六四以后,中共更加赤裸裸的使用暴力,以防微杜渐的快速镇压对付民间 维权抗议活动。如果不是因为政治斗争失败,中共没有任何官员为这种暴行承担责任。这篇文章我将讨论在中国大陆推行“官员问责制” ,希望为民间维权提供一种思路。

中国大陆推行“官员问责制” 是受香港特区政府推行"高官问责制"的启发。“官员问责制” 就是问责中共各级官员在民众和平抗议活动中使用暴力,造成民众伤亡的责任。就是追究腐败,渎职侵吞公民财产,暴力拆迁公民住所的那些官员的责任。(这种 “问责制” 将使中共官员的暴行和腐败暴露在阳光之下)。“官员问责制” 核心就是追究中共官员个人的罪行和腐败。

有人会问,民间没有武 装没有公共媒体,如何追究中共官员个人罪行。不错中共一面宣扬与时具进,但绝不放松控制维持极权的统治的两件法宝:枪杆子和媒体。但是这不是说民间就无所 作为了。这么多年大陆和海外要求调查“六四真相,追查屠杀者责任,并公布一部分历史资料。这给涉及六四屠杀的中共领导人足够的恐惧和压力。要不然怎么连李 鹏也要出书摘清与六四屠杀的关系。当然又有人说,李鹏担心人走茶凉,担心被政治斗争的替罪羊。这正说明在中国大陆推行“官员问责制必要性。即从从制度上追 究个人责任,而不是将个人作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来展示。

中共执政以来,有数千万中国人非正常死亡。从没有见过中共如何官员因暴行受到问 责,更不用说审判。中共领导人只有在政治斗争失败,才可能受到惩罚。就说所谓“审判” “四人帮”,江青对迫害和杀戮的指控大喊:她是毛主席的一条狗。江青这样说是在诬蔑狗。实际上,她显然是指她的暴行是安毛泽东的指示干的。但是中共和邓小 平不会审判毛泽东,因为中共担心这种审判必将威胁中共的极权统治。八十年代,中共官方对文革的解释是共产党犯了错误。这样集体的共产党罪恶,就换成了错 误,更不必说追究个人罪责了。民间维权和推动“官员问责制” 联系起来,正是防止以中共集体犯罪逃脱个人责任。

几年前,在海牙国际法庭对 前南斯拉夫前总统米洛舍维奇等领导人的审判过程中,非政府组织,记者,受害者等提供了这些前南斯拉夫领导人反人类罪的大量证词。这为未来追述性中共领导人 的罪恶,提供了一种模式。比如香港的民选立法委员们和民间社会要求在大陆推行"官员问责制"。起诉和"问责"那些钳制香港人民的言论和结社自由的中共官 员,特首及帮凶。大陆民间和海外将记录和抗争中共各级官员的暴行、腐败和渎职,追查有关中央和地方官员的责任,公安人员的名字和警号,武警或部队番号,然 后新闻媒体公布有关细节。象法轮功等组织近几年所作的哪样, 起诉每一个屠杀和迫害公民的中共官员和执行人,这对其他中共官员有一种威慑作用。不这样,中共的与时具进意味着更加血腥地掠夺和暴力,我们活着的每一个人 都可能变成被中共掠夺和血腥暴力的受害人。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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